|2019/01/04 09:34
你好,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
1、先合并國稅地稅機構再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
2、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3、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范圍,對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逐步推進。
4、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執法統一性,統一稅收、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征管服務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