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成立之日起,就要承擔規定要承擔的義務,比如說每個月按時記賬報稅,還有每年在規定的時間里報送工商年報。
其實不只是公司,個體戶和其他的商事主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都要報送上一年度的工商年報。舉例來說,在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冊的公司、個體戶都需要在2020年的6月30日之前進行年報。
不過,深圳公司的情況會有所不同。因為深圳現在正在試點實行滾動式年報。
1、什么是滾動式年報?
滾動式年報,是相對于固定式年報而言的。
固定式的年報,就是要在每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之間,報送年報,這種方式的缺點是——由于缺乏先后次序安排,報送扎堆的現象格外突出。
據統計,2018年,深圳超過70%的商事主體都集中在4-6月報送年報。這給報送管理帶來了極大的壓力。
而滾動式年報,則消除了這一缺點:報送時間不再固定,而是調整為商事主體自成立周年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也就是說企業的“生日”將作為年報報送起始日。
舉個例子來說,就是如果一家企業是在2019年8月1日成立,按照滾動年報時間要求,需要在2020年10月1日前完成報送。
2、哪些地方實行滾動年報?
除了深圳,還有4個地方試點實行滾動式年報。包括吉林省遼源市、浙江省衢州市、湖南省岳陽市、廣東省深圳市、廣東省珠海市。
3、注意事項
雖然深圳實行滾動式年報,但也不是所有的深圳公司都適用。比如說海關管理企業不實行滾動年報。海關管理企業年報時間仍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4、企業不年報有什么后果
企業逾期未年報將面臨多項“后果”,未按規定報送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如果被列入滿三年仍未履行義務將進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這樣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并且5年后才能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所以,深圳公司注冊后,除了要按時記賬報稅之外,還要記得自己每年的年報時間,千萬不要錯過年報的時間期限。而且,企業年報趕早不趕晚,這樣在年報出現問題的時候,才能有充足的時間對年報內容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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