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下來是需要去刻制公司印章的,那么都需要刻制哪些印章呢?一般來說,公司章主要有5枚,分別是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需要注意的是,除法人章外,其它4個章需要根據相關規定到工商、公安、開戶銀行備案或預留印鑒。下面就來詳細講一下,這些印章的作用。
新注冊公司,首先要刻制的,就是公司的公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然后,還有以下的印章類型:
1.合同專用章,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范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
2.財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的用途為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等。
3.發票專用章是指用發票單位和個人按稅務機關規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在領購或開具發票時加蓋的印章。
4.法人章,法人章與財務專用章統稱為印鑒章,法人章俗稱私章。法定代表人個人印鑒,特點是個人性,它一般都保管在公司的財務手中,用于簽發支票、單位帳戶取現金、買支票等等。法人章對外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簽訂合同、出示委托書等。因為委托只有法人才有資格,公章是沒有用的。
現階段,如果是刻制普通材質的印章,已經是免費用了的,但是如果是采用非普通材質的,具體價格就是要看想刻什么材質的章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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