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開始使用新的季度所得稅申報表,新表填報套路新鮮出爐!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6號)明確:從2018年7月1號起,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預繳表將按新表填報。也就是說,無論是大多數企業按季還是少部分企業按月企業所得稅預繳,在下個月申報預繳表時,都要按新表進行填報了。
新表下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預繳表體系如下:
一、A類新版報表的變化
1、報表簡化,取消“本期金額”列,只保留“累計金額”列,第二季度要把第一季度的數據加進去累計,不能只填第二季度數據。
2、個人理解跟以前季度所得稅申報表差別不大,是簡化了,不用擔心,如果你做過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填季度的更容易了。
二、如何填報
(一)主表
1、A類報表主表
(1)主表表頭
稅款所屬期間:企業按月申報的應填報每月第一天和每月最后一天;企業按季度申報的應填報每季度第一天和每季度最后一天,如二季度,按季申報時應填報:2018年4月1日 至2018年6月30日,不能填報:2018年1月1日 至2018年6月30日。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在終止經營活動當期納稅申報時,填報稅款所屬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終止經營活動之日,以后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不再填報。
(2)核心部分
1)預繳方式:企業填報時一般選擇“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
“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和“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兩種預繳方式屬于稅務行政許可事項,企業需要履行行政許可相關程序。因此,選擇這兩種預繳方式時,企業必須需要主管稅務機關行政許可。
2)企業類型:通常選“一般企業”。
僅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且總機構、分支機構沒有參照《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規定征收管理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填報企業類型時選擇“一般企業”。沒有分支機構的企業,或在境外有分支機構但境內沒有分支機構的企業,填報企業類型時選擇填報“一般企業”。
3)第一行至第3行: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填報企業截至本稅款所屬期末,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核算的本年累計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
注意: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利潤總額與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之間沒有勾稽關系。營業收入就看看增值稅申報表累計金額,利潤總額不要隨便填,這個是計算依據。
4)第4行“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從事房地產開發等特定業務的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預售收入,按照稅收規定的預計計稅毛利率計算的預計毛利額填入此行。本行填報金額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報金額。
企業開發產品完工后,其未完工預售環節按照稅收規定的預計計稅毛利率計算的預計毛利額在匯算清繳時調整,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不調整。也就是說,季度預繳申報時,開發產品完工后企業將預收款結轉收入,同時按配比原則結轉成本后,企業也不得沖減之前按預計毛利率確認的利潤總額,只能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調整。這會導致房地產企業月度或季度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會重復繳納企業所得稅,多繳納企業所得稅,這是對房地產企業來說是不利的,加重了房地產企業負擔。
5)第8行減: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應填報納稅人截至稅款所屬期末,按照稅收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尚未彌補虧損的本年累計金額(即稅法口徑的虧損)。數據來源:依據上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表A106000: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中紅框標注部分計算。
6)第13行“實際已繳納所得稅額”:填報已在此前月(季)度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本年累計金額。但是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按照稅收規定已經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企業所得稅的金額不填此行,應填入本表第14行“特定業務預繳(征)所得稅額”欄。
2、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
填主表第9欄次實際利潤乘以15%。
3、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明細表
一般企業不用這個表,下一篇文章有實例。
4、主表附報信息
附表信息為新增信息,小型微利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入股遞延納稅事項、期末從業人數,全部為必填項。
1)小型微利企業根據以下情況分析填報:
以前年度成立的小型微利企業
a、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實際利潤額 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確定的應納稅所得額”(以下簡稱第9行)填報的金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企業,選擇“是”。
b、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但本期本表第9行填報的金額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企業,選擇“否”。
c、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但預計本年度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從事行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填報的金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企業,選擇“是”。
d、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預計本年度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從事行業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或者本期本表第9行填報的金額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企業,選擇“否”。
e、以前年度成立企業在本年度第一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如未完成上一納稅年度匯算清繳,無法判斷上一納稅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暫按照上一納稅年度第四季度的預繳企業所得稅情況判別。
本年度成立的小型微利企業
a、本年度新成立企業,預計本年度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從事行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填報的金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納稅人,選擇“是”。
b、預計本年度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從事行業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或者本期本表第9行填報的金額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納稅人,選擇“否”。
2)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填報包括分支機構在內的所有從業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