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深圳注冊公司簡單了許多,但始終還是需要刻印三章方能算是正式成立。那在深圳公司成立所需印章有哪些?
公司成立開展業務最需先辦理刻印公章、財務章以及法人章這三章,另外后續可能還涉及印發票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以及公司地址章、抬頭章以及銀行進出賬章等,不同印章對應要求內容不一。
1、公章:大小主要以公安機關審批為準、為圓形。若直徑大小為40mm 則為內資個體戶,若為 38mm 中央刊五角星則是國營機關或單位;倘若是為直徑 42mm 為橢圓型 30*45mm 不帶五星且為中英文排列的話則是外資企業公章。
2、財務章和法人章:銀行開公司基本賬戶需要用到財務章以及法人章,主要采用牛角等不易變形等硬質材料制成。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均為正方形的常用規格分別為 22*22mm 和 18*18mm。
3、發票專用章:又分地稅發票專用章以及國稅發票章,料理稅務登記證和要賣發票就要先刻制發票專用章。銷售類行業需國稅發票專用章,規格為 40*28mm 服務性行業刻地稅發票專用章、規格為 45*30mm。
4、其他印章:有些單位因業務方面的需要還有其它印章,例如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以及公司地址章等,后續可按公司需求進行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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