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是企業開展一個很重要的標志,一般情況很少有企業進行變更名稱的。企業的名稱是一個打開市場的利器,如果是一定有需要做變更名稱的話是需要在當地的報刊刊載公示的。
1、需要準備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要求其原件;
2、企業申請登記(備案)委托書,要求原件;
3、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1份且加蓋公章并標明“與原件一致”等幾個字樣);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的原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原件,由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提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文件或者字號查詢證明,要求原件文件;
7、由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公司名稱必須要報經批準的,都需要提交有關的批準資料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8、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均要求原件)。
4、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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