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從事不同的經營活動,稅收征管部門會對其征收相應的稅收,目前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種主要有以下四種:
1.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及進口貨物的單位或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而征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的稅率為: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小規模增值稅率為3%。
2.消費稅:主要適用于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或個人。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或從量定額的辦法來計算應納稅額。
3. 營業稅:是對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單位或個人,就其營業收入額征收的一種稅。根據不同的服務行業稅率從為3%-20%不等。
4. 企業所得稅:是指以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為征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小型微利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分別適用20%和15%的優惠稅率。
5. 個人所得稅:是指在中國境內居住并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但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和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以及港澳臺同胞,它是從中國境內獲取所得而征收的一種稅。
每月取得工資收入后,先減去由個人承擔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及按政府規定標準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然后再減去費用扣除額2000元/月(來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員、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在中國境內的所得每月還可附加減除費用48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按5%至45%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