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咨詢:總公司與分公司在不同市區,分公司企業所得稅是否需要在公司所在地報備?
深圳公司注冊華鑫峰解答:
一、根據規定:匯總納稅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倷C構、分支機構應按本辦法的規定,分月或者分季分別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
二、以下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1、不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而且在當地不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產品售后服務、內部研發、倉儲等匯總納稅企業內部輔助性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2、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該企業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3、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在設立當年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4、當年撤銷的二級分支機構,自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之日所屬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間起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5、匯總納稅企業在中國境外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匯總納稅企業預繳申報時分支機構除報送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外,另外還應報送經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的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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