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銷的流程,簡單概括就是:內部召開解散公司的股東會,形成決議;然后準備好注銷公司所要用到的資料,看公司是否符合簡易注銷的條件,符合的話就公告20天,就可以住下營業執照和稅務,不符合的話就要登報公示45天,然后進行清算組備案,最后就是注銷營業執照和稅務。
在辦理公司注銷的過程中,是否需要做審計報告呢?從流程上來看,是不需要的。
所謂的審計報告,即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指企業的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由第三方稅務師事務所注冊稅務師審核,出具經過深圳注冊稅務師協會備案的鑒證報告。
一般來說,出現一下的情形才需要辦理:
1.企業當年虧損較大,以后年度需要彌補虧損的,則當年度需要出具稅審報告。
2.企業帳務處理可能有問題,企業不放心,也會選擇稅務師事務所出稅審報告。
3.企業會計核算沒有問題,但當年增值稅稅負較低,可能會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此時企業可以考慮出稅審報告。
4.企業三年連續虧損,稅務局通知企業出具三年的稅審報告,因受納稅評估約談等等原 因,稅務局通知企業出稅審報告。
5.企業當年有利潤,但利潤太低,與收入和資產不配比,或企業有較多的逃稅行為,為了稅務安全,怕被稅務檢查,會主動選擇做稅審。
6.企業當年有利潤,如果需要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則彌補虧損的當年及至以前年度有虧損需彌補的年度中間的每一年均需出稅審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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